马库斯??路德(Marcus Lutter),1930年生于德国慕尼黑。自1950年起分别于慕尼黑、巴黎、弗莱堡攻读法学专业。1956年于德国弗莱堡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63年于德国美因茨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并自1966年起在波鸿大学任德国与欧洲商法及经济法教授。1972年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访问教授。1980年以后任德国波恩大学商法及经济法系主任并于1996年退休。2000年至2001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政府委员会”成员,2001年至2008年担任“《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政府委员会”成员。现担任波恩大学欧洲经济法研究中心理事会常务理事长。路德教授不仅在股份有限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领域学术成果颇丰,而且桃李满天下,著名教授乌维??施耐德(Uwe H. Schneider)、彼得??霍默霍夫(Peter Hommelhoff)、芭芭拉??格鲁纳瓦尔德(Barbara Grunewald)等都曾师从于他。 杨大可,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公司法、民法基础理论。出版德文专著一部、独译著及合译著多部,在《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北方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同济大学双*流建设课题等项目的研究工作。张艳,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资本市场法。出版德文专著一部、译著多部,在《法学》《当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其中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并主持司法部青年课题、上海市社科规划青年课题、中国法学会一般课题等多项省部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