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民商法领域,反映出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的法律理念,成文法对合同规制的核心在于禁止欺诈、误导、错误表述和没有良知,公平法律环境中应当含有对弱者提供特殊保护的理念,公平概念中的不同情况不同处理,要求对合同弱势一方当事人予以更多保护;成文法、判例法和衡平法共同规制着澳大利亚商事环境,成文法中的规则以判例予以支撑,规则细节界定往往在判例中,订立规则或界定规则的首*判例更有意义,衡平法是理性良知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澳大利亚法律制度背景中,事实更重要,事实产生依内心需要去寻找法律的真正愿望,法律是人的理性需要,无论其是否已经明示、都客观存在,似乎保持人性和理性,比制定法律更重要;简单便捷、直接实用,以及法制传统的绵长和稳定,也是澳大利亚商事法律环境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