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的公司治理》包括了一系列美国萨班斯法案颁布后关于公司治理领域新发表的文章。萨班斯法案改变了美国公司治理的实务,并且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的公司治理》讨论的亚太和欧洲市场的公司治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治理不仅一直是会计、财务和法律领域的热点话题,而且由于监管者针对安然、帕玛拉特以及世通等公司的会计丑闻和阿德尔菲通讯、环球通讯、默克和泰科等公司的欺诈行为而制定的措施,公司和投资者也对公司治理日益感兴趣。专业机构和团体制定的公司治理规则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到自己投资的公司治理中成为一种趋势,监管者加强了对风险管理和公司内控措施的监督与检查。《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的公司治理》所收录的文章均出自于公司治理方面的专家之手,这些文章主要研究萨班斯法案的影响以及对世界范围内公司治理立法的作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的公司治理》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提供了新的关于公司治理的讨论背景。这部分内容阐释了公司治理所涉及的道德和政治层面的含义,检验了公司治理、经济业绩和股票市场的关系。第二部分研究了全球金融市场交易方面的治理,包括套期保值交易基金的治理以及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三部分涉及不同所有权结构下股东的授权和公司治理的含义,权力在股东之间的制衡以及股东对公司治理施加影响的控制权的使用。第四部分调查了执行权和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治理措施。文章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第五部分,从公司、公司的内外部股东以及家族控制企业的角度讨论了公司治理的未来以及无处不在的公司治理规则,最后讨论了公司治理的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