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梳理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干预家庭暴力的立法进程,以及实证分析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干预家庭暴力的客观现状,针对相关立法不足及其干预工作不力,从理论上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干预家庭暴力的运行机制。一是科学审视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在家庭暴力干预体系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以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为核心的家庭暴力事前预防系统;二是为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量身设计包含预防功能、工作原则、具体职责和干预措施等内容的干预家庭暴力工作机制;三是为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健全包含职业培训、经费支持与完善立法等内容的干预家庭暴力保障机制。这对于提高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家庭暴力干预能力、增强其干预家庭暴力的可操作性、促进《反家庭暴力法》完善及其早日实现立法宗旨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