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资源,又叫基因资源,是生物科技创新的源头,与传统文化一样属于传统资源。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实现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确立了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用的制度框架。公约实施30多年来,国际社会围绕遗传资源权益问题展开了广泛的探讨,学界也早已提出诸多创设赋权型制度的看法,但对该制度的系统分析鲜有著述涉及,且缺乏必要的经济学分析。《遗传资源专有权保护研究》主要研究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遗传资源设权的正当性和可行性,并着力从成本角度论述遗传资源专有权作为在先权利对在后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会造成的影响,从而结合专利制度来探讨我国遗传资源保护问题,以期为我国遗传资源财产权保护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学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