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三 理论基础
四 研究框架
五 研究方法
六 创新点
章 伴侣家庭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
节 法学体系思维与方法
一 法学之体系思维定义、任务、形成方法、种类
二 法学建构与体系建立
三 体系化的基础:法律概念之位阶性
四 法律概念的拟定与功能
第二节 伴侣家庭概念形成流变
一 婚姻、家庭流变纵向谱系图
二 伴侣家庭的发展历史、现状、趋势
第三节 伴侣家庭法律地位与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
一 伴侣家庭法律地位理论基础:功能主义家庭观
二 伴侣家庭主体享有家庭权
三 伴侣家庭在现实中受家庭法调整
四 伴侣家庭法学内涵与特征
五 伴侣家庭四层级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
第四节 伴侣家庭关系调整方式
一 伴侣家庭关系调整的复杂性
二 伴侣家庭法律调整传统方式的问题
三 伴侣家庭关系调整向契约性调整转化
第二章 非婚伴侣家庭之类婚姻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
节 类婚姻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内涵、特征
一 类婚姻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内的习见矛盾与类型化逻辑
二 类婚姻概念与称谓选择
三 异性共居家庭(事实婚姻、异性同居)
四 同性家庭(同性婚姻、民事结合、同性同居)
五 涉中性人家庭
六 非性联系家庭
七 关于双性恋者、泛性恋者、无性恋者的补充思考
第二节 类婚姻法律调整四种类型谱
一 法律调整类型谱一:不调整类婚姻
二 法律调整类型谱二:保守调整类婚姻
三 法律调整类型谱三:“政治正确”下的矛盾重重
四 法律调整类型谱四:“技术正确”下的相对平稳
第三节 “类婚姻”类型化位阶概念体系与四种类型谱的价值
一 四种类型谱关系:时间递进发展
二 定位我国类婚姻发展类型谱阶段与科学统筹类婚姻制度体系
第三章 域外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体系及立法镜鉴
节 异性、同性伴侣家庭“共治”理念法律调整
一 匈牙利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状
二 美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状
三 法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状
第二节 异性、同性伴侣家庭“分治”理念法律调整
一 德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状
二 英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状
第三节 其他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
一 涉中性人伴侣家庭法律调整现状
二 非性联系伴侣家庭法律调整现状
第四节 域外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通考
一 欧洲国家
二 美洲国家
三 大洋洲国家
四 亚洲国家
五 非洲国家
第五节 域外伴侣家庭类型化立法镜鉴
一 立法名称
二 立法模式
三 登记问题
四 法律主体
五 权利、义务关系
六 法律适用
七 冲突法问题
八 立法进程
第四章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考察与现实选择
节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考
一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历史沿革
二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代诉求
三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阙如与进路
四 我国各地区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情况
第二节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现实选择
一 法律漏洞的确认与补充的方法
二 我国“非婚同居”的法律救赎――同居协议
三 同居协议的桎梏与关系契约的突破
四 类婚姻契约
第五章 我国伴侣家庭类型化法律调整立法设计
节 登记伴侣家庭法律调整立法设计
一 名称选择与统一的立法模式
二 关系的成立
三 法律效力
四 关系的终止
第二节 同居家庭法律调整具体设计
一 名称选择与分散的立法模式
二 关系的成立
三 法律效力
四 关系的终止
第三节 其他问题法律调整立法设计
一 其他类型伴侣家庭法律调整
二 婚姻、登记伴侣家庭、同居家庭三种模式间转换
三 伴侣家庭法律调整方式鼓励家事契约
四 伴侣家庭冲突法
五 伴侣家庭立法进程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