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燃气事业的发展速度十分缓慢,直到1949年,我国仅有上海、大连、抚顺、鞍山、沈阳、丹东、长春、锦州、哈尔滨九个城市有煤气设施,都是以焦炉煤气为主,使用煤气的人口只有27万。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冶金、石油工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燃气事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已发展成为年消费量超过20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大国。其中城市燃气消费量达到122627亿立方米,较1978年的69亿立方米增长了近200倍。城市燃气消费格局由过去的煤制气与液化石油气为主,逐步进入到如今的天然气时代。 在燃气事业发展的进程中,相关政策法规厥功至伟。比如,200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推动了市政公用行业由原来的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向社会资本、外资放开,民营、外资等经济成分开始进入燃气行业。2004年出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上述政策法规大大推动了社会资本进入燃气行业,从而带动了燃气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了燃气事业的发展。2011年出台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城镇燃气行业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对规范燃气市场主体行为、强化政府监管、增强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提高燃气安全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燃气行业法规政策的整理方面,国内尚未见有完整系统的书籍。本书从综合、价格、经营管理、特许经营四个方面对现行燃气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了整理汇编,以供燃气行业从业者、政府监管人员、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相关法律人士学习、研究或处理相关事务时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