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权法被称为“弱法中的弱法”。长期以来,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相关的国际法的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有助于改善这一状况。《国际人权法实施机制研究: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和比较研究的方法,较为充分地利用国际人权法立法史料和国际人权机构的判例法,借鉴国内外学术研究成果,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为中心,从约文谈判、文本规定、实施状况和效果等多个方面对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和立体的研究。在此基础上,不仅对进一步改进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而且就我国进一步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合作、履行人权保护义务提出了一系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