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思维规则的法律方法研究》共分四个部分:一部分考察中国法律方法研究的法哲学、法治思潮、政治背景,中国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之所以不同于西方,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处于持续转型的当下中国具有自己特殊的法哲学、法治思潮和政治背景等。这些背景构成了中国法律方法论从各种法律方法的介绍性研究转向法律思维规则研究的现实理由。第二部分探究法律方法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功能。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不仅意味着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现代化,而且更意味着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只有通过法律方法论构造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实现。第三部分探讨法律方法的形式逻辑基础。法律方法论在根本上是服务于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的,法律方法论研究需要遵循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所提出的各种内在要求。法律方法的各种规则在具体构造和表达上需要形式逻辑的支撑和制约。第四部分具体探究法律方法的各种规则。法律方法论的研究需从技巧性的法律方法转向规定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思维规则,法律思维规则包括法律发现规则、法律解释规则、“把法律作为修辞”的一般规则以及法律修辞的各种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