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博士生导师组组长。任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以及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等。历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上海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商事经贸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人大财经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立法、司法、政府机关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先后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集团独立董事或外部董事等。 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商法学以及金融法的教学研究。著有《市场监管法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律调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制环境》《信托法论》等专著十余部,主编《金融法律评论》《当代金融法研究》,主编规划教材、统编教材和编著二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完成部委、省市重点课题数十项。多次获得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成果奖,获全国法学教材一等奖、上海市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等。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上海市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