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入选省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理事、辽宁省食品安全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在《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170多篇,其中CSSCI、北大核心期刊60多篇,13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出版独著专著2部,主编、第一作者7部,副主编1部,参著3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2项)、司法部(2项)、中国法学会(2项)、省百千万资助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2项)、省教育厅(2项)、省社科联(3项)等20多项课题。荣获省哲学社科成果奖、省自然科学成果奖、省社科联、中国法学会、法学单科研究会、地方法学会等各项学术奖励3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