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基础上完善而成的。该论文已于2014年在北京师范大学通过答辩。刑法学的研究风起云涌,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刑法学面临多次转型,各种理论“百花齐放”,学科研究的广度、深度都得到了加强。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这个时代的研究基础已经成型,对外交往活跃,司法实践规范,这些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同时,青年一代的刑法学人如何赶上浪潮,发现真问题,作出自己的理论贡献,也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和挑战。《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就诞生于这样的背景下。当时选择“间接故意”作为研究的主题,除了我个人比较偏爱刑法基础理论外,还因为,无论在何种理论体系下,犯罪故意都在犯罪的认定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它连接着刑法学、心理学、犯罪学,针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它在内心深处,不甚明了,又不能缺席;它不必然涉及各种体系架构的争论,解决现实问题,把守的是犯罪主观方面的边界。间接故意属于故意的“底线”,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从小处切入,“以小见大”,明确间接故意的要素与认定,就抓住了核心,就明确了故意与过失的划分,就理解了背后纷繁多变的世界。因此,与建构庞大体系的论文相比,本书选题较小:与解决完全实践性的问题相比,本书对策性不那么明显,理论深度更强。此选题不像那些短期性、时效性的命题,具有理论延展性,更能让人下功夫去不断探究。所有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也不例外。在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我阅读了大量著作和论文。时常翻出那些凝聚着心血的读书笔记,充满了回忆。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努力很值得,没有经历这种辛苦,没有付出,就不可能塑造专业性思维,就不可能看到事物的“多重面向”。多读多想再进行梳理、整合,并继续发展,是我追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