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89年获民商法硕士学位,1992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1994年至1995年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学者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研修两年,1996年被聘为副教授,2001年被聘为正教授,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201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退休,留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被聘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现在仍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咨询专家、现在参加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修改与起草工作。现任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妇女法学会顾问等。孟磊: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矿产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学、矿产资源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应急管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