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聪,男,1989年出生,上海市人,法学博士。现为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职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在《法学评论》《法律适用》《政治与法律》《证券市场导报》《证券法苑》等核心期刊,发表《论转轨背景下证券法治逻辑与制度现代化》《违反慢走规则买卖股票若干争议法律问题研究》《因时间误差引发的证券交易失败民事责任之辨析》《投资者导向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与逻辑》《注册制下的存量股流通转让还是转售》《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利弊分柝及监管要点》《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股东利益保护》《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债权人利益保护》等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