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制度是预防和遏制偏颇行为、欺诈行为等破产逃债行为的核心制度,亦是基本的破产法制度。《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针对我国破产立法与实践层面的需要,围绕破产撤销权制度功能,依照从构成要件到法律效果的逻辑结构对该制度展开比较法研究,以求提升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国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法修改提供参考。在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进路上,《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先解释陈述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其异同并分析原因,然后以各方主体利益平衡和我国实践需要为标准,对法律解决措施进行评价、选择或重构。《破产撤销权制度研究:制度功能视角下的一种比较法进路》章界定破产撤销权的性质和制度功能,并分析其在我国的运行状况;第二、三、四章研究可撤销行为的构成要件;第六、七章探讨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