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传莉,法学博士,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省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2018 —2022年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刊物上发表了高水平专业论文三十余篇;出版《论民法中的人格物》专著(法律出版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招标课题等二十余项国*级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多次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省级首届研究生教学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