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梅,女,湖北荆州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第三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之一。主要从事环境法基础理论、环境民法等方面的研究,发表科研成果近600万字。其主要著作:《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环境法的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等20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环境科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中外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和高校文科学报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任《环境资源法论丛》主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第三批重点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