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兴保,男,1949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临湘市,全国政协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文革”中在家乡务农,当过民办教师、电影放映员、公社秘书。1978年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来攻读并获得中罔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大学毕业后曾任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参与张家界市的筹建并担任常务副市长,后担任湖南省经贸委副主任并兼任湖南省商学院党委书记。1994年,调入中央机关,先后担任中央办公厅调研室科教组组长、中央金融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宣传部部长兼中央金融工委党校副校长。2003年以后,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总裁和顾问。曾经担任中国银行监事,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理事、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画院书法家。出版专著有:《改革发展问题的探索》、《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患与化解》、《金融党建问题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与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