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人的学术生涯中,写一些学术研究心得,无论是撰文还是著书,再看到它们在同事之间传阅、讨论,或者甚至受到批判,都堪称欣快之事。我们平生所作所为,绝大部分注定会很快地湮没无闻。要是我们能有一两桩贡献引起多人的关注,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学术争议的对象,哪怕只是以某种适度的方式,那么,我们也着实应当引以为幸运了。这《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在我看来,现在已经迈过这道门槛了。写作《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就像大家写出自己的作品那样),我主要还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是为了推动自己,针对某个感兴趣的主题而作更为深入和清晰的思考。《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遇到了一位称心的编辑——伊丽莎白·诺尔,也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归宿——哈佛大学出版社。自出版以来,四处都可看到有同事在阅读《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并且分享他们的感受。有些人则以批评的方式,对《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致以高度的敬意。在伯克利和其他院校,由于《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被列入密集式法律训练当中的必读书目,它也因此成为许多学生的吐槽对象。由此,《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遂形成一股“追随者”(英文称之为“afollowing”)。现在,我十分荣幸地为《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中文译本写一篇序言,这既让我感到欣慰,又心怀谦卑。谓之谦卑,是因为在这个项目上,我必须承认,就算自己使出洪荒之力也无论如何成功不了。搜肠刮肚,我所知道的中文词汇也无非是一两句诸如“早安”“你好”之类的话。没有我的这些朋友和同事们,特别是贡献至巨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海军教授,你现在手上的《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就完全不可能出现。面对每一位跟我交谈的中国学者、律师与政府官员,以及我在伯克利教过的每一个中国学生,我总是在想,他们能够操中英双语——两种如此困难的语言——进行交流与写作,该是如何地努力,又是何等的令人称奇。每念及此,认识到他们之所为竟然是我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不免常常让我谦卑不止。当我想到《知识产权正当性解释》当中包含了那么多复杂的思想、棘手的术语(特别是来自康德的部分术语!)以及晦涩的用语,我真的要向金教授和他的合作伙伴表示敬佩。他们是如何做到的,这一点我永远都不会明白。但事实是,他们做到了,故我将永远心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