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年鉴》是由苏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大型地方综合性年刊,旨在逐年全面、系统地记载苏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社会各界了解苏州、研究苏州、建设苏州提供基本资料。二、《苏州年鉴》创刊于1983年,每年出版一卷,具体编纂工作由苏州市档案局承担。从2017年起,具体编纂工作由苏州市档案局、苏州市档案馆和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承担。《苏州年鉴(2019)》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系统记载了2018年苏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各行各业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就,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进行的新探索。三、《苏州年鉴(2019)》采用分类编辑法,全书主体内容分为篇目、类目、分目、条目4个层次。条目为记载的基本层次,其标题用黑体字加【】表示。全书共设12个篇目、61个类目(含统计资料、索引)、298个分目、1668个条目(资料)。另有卷首新闻照片85张、随文照片110张、表格121张。四、《苏州年鉴(2019)》在保持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做了以下主要结构和内容调整,以符合科学分类要求及体现年度特色。1.“专辑”篇中专设年度特色类目“改革开放40年的苏州”“‘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2.“政治”篇中增设“纪检监察”类目。“人民团体”类目改为“群众团体”类目。3.“县级市(区)概况”篇改为“县级市(区)概览”篇。五、《苏州年鉴(2019)》除卷首设置“聚焦苏州”专栏以及“年度亮点”“苏州骄傲”“现代产业名城”“创新创业名城”“美丽宜居名城”和“历史文化名城”图片专辑外,还特设“回望苏州解放”“苏州城市综合实力”图片专辑,以突出年度特色和地方特色。六、《苏州年鉴(2019)》的条目内容由市各部门(单位)、部省属在苏州单位和各县级市(区)专人撰写并经其主管领导审核。书内涉及的主要数据以《苏州统计年鉴(2019)》为准,但个别数据由于统计口径和方法不同而有些许差异,请读者在引用时加以注意。全书中提及的“增长”或“下降”数据,除非特殊说明外,均指“比上年增长”或“比上年下降”数据。七、《苏州年鉴(2019)》的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再次出现时用简称,以此类推;缩略语首次出现时一般均有注解,再次出现时不再注解,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