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人可能有大发现,认真的人也可能有大发现,但本医学史系列里有个人物,算不上聪明,更算不上认真,居然也对医学发展做出了大贡献,他就是莫顿。 此君早年经历,几乎可以算人渣范本,偷过钱,赖过账,开空头支票,坑生意伙伴。从十六岁到二十一岁,他的生活经历就是一次接一次的诈骗。每次被揭穿,他就换个地方接着来。他的字典里没有诚信这个词,也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羞惭。 虽说他不具备做学问需要的大智慧,却很有行走江湖需要的精明。若是找到目标,就如同追逐猎物的狼,只要能得到猎物,他可以不择手段。凭着敏锐的嗅觉,狡黠的刺探,加上几分天生的小聪明,他把老师威尔士的笑气麻醉术改成乙醚麻醉术。 他的麻醉技术很粗糙,好在懂行的人一旦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材料,自然可以迅速改进,成为合乎医学标准的技术——这样的改进只能由别人去做,因为,天性注定,莫顿自己没有兴趣完善他的那个发明。乙醚麻醉演示成功之后,他的后半生都只有一件事可以忙:打官司,要求政府为自己的发明被“盗用”做出补偿。 说人品,这位莫顿实在乏善可陈。他或许从来就没动过济世安民的心,他的动力只有一个字:钱。但不管怎样,是他到麻省综合医院做了那次震动医学界的麻醉演示把乙醚麻醉推向世界,让今后的病人们不再靠咬牙来对抗手术的痛苦。单凭这一点,他就有资格在医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