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女,1968年2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经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兼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副会长、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辽宁省政府WTO咨询服务中心专家咨询员、辽宁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新世纪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工程、中共沈阳市第10届党代会党代表。曾于2002.1~2003.2在美国长滩加州州立大学作高级访问教授,主讲《中美比较司法制度》。 自1992年任职于辽宁大学法律系以来,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立项,如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国际法与国际货币新秩序研究、司法部重点项目我国加入WTO后经济法制建设研究、教育部九五社科规划外商投资特许权的法律问题研究、辽宁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WTO与我国金融法制的发展、辽宁省教育厅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问题研究、等等,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八五重点课题中国涉外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等等。在《当代刑事司法杂志》(英文《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riminal Justice》)、《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社会科学辑刊》等国*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30余篇,被转摘近10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余部,如独著《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法律出版社)、《国际法与国际货币新秩序研究》(北大出版社)均获奖。曾荣获国家教育部首届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与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辽宁省第七届优秀学术成果专著一等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辽宁省第五、六届社科省级优秀学术成果奖、辽宁省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沈阳市优秀教师、沈阳市曾宪梓奖教金、沈阳市“青年科技先锋”、辽宁大学先进青年、优秀共产党员、辽宁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A类)。荣获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其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经济法等领域。研究成果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库》、《中国九五科学研究成果选》、《中国新时期社会科学成果荟萃》等十几个文丛收录。 为研究生、本科生、函授生等讲授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外国法制史、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公正与律师业务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