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和国家保障重视人民群众住房权益、保障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的重要举措,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性住房面临巨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和近年来国家鼓励、规范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宏观背景下,采用以BOT模式为代表的PPP模式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职能,而与传统方式不同的是,政府采用PPP模式可以将自己的基本职责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交予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这就不得不涉及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这也是亚当·斯密、凯恩斯、弗里德曼、哈耶克、布坎南、奥尔森等经济学家一百多年来孜孜不倦探讨和争论的焦点。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曾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一个悖论性难题:“要求合法强制力提供产权界定的公共服务,但社会怎样约束、监督合法强制力不被滥用、私用,从而导致产权界定过程变歪,远离普遍的、原则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承认和保障体系呢?”周其仁教授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制度和契约,这也是布坎南、科斯、斯蒂格·利茨等新制度经济学家所强调的。基于此,《公共租赁住房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模式研究》以契约理论为指导,以公租房BOT项目合约设计及履约问题为着眼点,研究公租房的PPP模式构建,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提供指导,为破解以公租房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融资难题提供可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