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探讨汉语中各类非核心论元的实现模式及允准机制,旨在从理论上系统探讨汉语非核心成分的句法实现问题。通过对“旁格宾语结构”、“与格增元结构”、“后果宾语结构”几类非核心论元允准结构的分析提炼出三种非核心论元的实现模式。旁格宾语结构”中非核心成分就地取材,直接占据谓词的常规论元位置(如“吃食堂”);“与格增元结构”中非核心成分则另起炉灶,单独投射出一个位置(“我烧了他三间房”,“老王死了老婆”);“后果宾语结构”中非核心成分占据隐性补语的论元位置。每一种非核心论元的实现模式都对应着自己独特的允准机制。旁格成分可以直接占据宾语位置是由汉语动词特殊的词汇结构决定的;而引入“受影响者”的“与格增元结构”则调用了具有一定跨语言普遍性的“施用”增价机制;至于表示消极结果的“后果宾语”,则是由“隐性述结式”中的隐性补语谓词允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