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阿根廷, 一个名叫克拉克的英国自然主义者(也是达尔文的亲戚)来到潘帕斯草原上,目的是寻找一种传说中既会跳又会飞的兔子。陪伴他的有一个少言寡语的高乔人向导,一个年轻的画师,还有一匹马。一行人首先来到了萨利纳斯·格兰德斯地区,卡福尔古拉酋长带领着马布切部落生活在这里,克拉克很快发现这位酋长是通过故事和神话统治着整个部落。随后卡福尔古拉酋长却突然失踪,这与马布切神话中的故事不谋而合,克拉克和他的同伴们同意帮助寻找酋长的下落。路途中,克拉克又遇到了另外两个与马布切截然不同的印第安部落:深受欧洲影响的沃罗卡族和一个住在地下的部族。更令克拉克惊奇的是,印第安人的语言中每个词都有至少两种意思。身处语义含混的异域文化之中,克拉克发现自己的思维逻辑、科学观念、进步思想甚至言行举止都在阻碍这次旅程……《野兔》再一次展现了艾拉式离题叙事的魔力,对爱、殖民主义以及语言的本质都有细微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