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定义:污染及解释
1.1 历史
1.2 “微量-DNA”的定义
1.3 关于污染的讨论
1.4 司法误判为什么会发生
1.5 一些思维的谬误
1.6 似然比
1.7 法庭科学专家的作用
第二章 对解释错误的根本原因分析
2.1 一个典型案例:亚当·斯科特案
2.2 贾玛案中的司法误判
2.3 错误的特征
2.4 错误率的定义
2.5 从次来源层级报告DNA图谱
2.6 从来源层级报告DNA图谱
2.7 从行为层级报告
2.8 检察机关的作用
2.9 认证/监管机构的作用
2.10 数据库搜索问题
2.11 历史的教训
2.12 陈述的要素
2.13 总结
第三章 “微量-DNA”证据转移的解释框架
3.1 陈述结构
3.2 外源DNA何时以及如何转移到受害者指甲下
3.3 实验研究中外源DNA转移的基础水平
3.4 通过“被动”或物理方法(刮擦)转移的DNA图谱会持续7天吗
3.5 提取前7天转移到指甲上的DNA图谱的存留时间
3.6 将可能性转化为广泛的概率范围:报告人员的模型
3.7 总结
第四章 国家DNA数据库,证据强度与错误率
4.1 国家DNA数据库测试策略
4.2 两种DNA数据库
4.3 皮奇福克案是如何导致第一个DNA数据库建立的
4.4 定义“目标人群”
4.5 数据库并非打击犯罪的必需
4.6 误解
4.7 以匹配概率表征的证据强度
4.8 结论
4.9 搜索整个数据库(有效性与随机比中相关)
4.10 DNA数据库搜索如何影响证据强度
4.11 聚焦调查(从“目标人群”中排除更多的嫌疑人): 引入“权重”的概念
4.12 亚当·斯科特案
4.13 使用证据“权重”公式进行计算
4.14 如果嫌疑人来自“目标人群”以外,“权重” 如何改变P(GIEo)
4.15 “天真调查员效应”与司法误判的相关性
4.16 用DNA分型更新证据效应(从“目标人群”中选择 嫌疑人)
4.17 “淹没效应”
4.18 用“地理分析”定义“权重”是否有科学基础
4.19 数据库搜索对证据强度的影响
4.20 上诉法院对贝叶斯定理的裁决
4.21 法庭对这种想法接受了多少
4.22 “被告的谬误”并非必然谬误
4.23 使非DNA证据与DNA证据协同
4.24 假阳性错误(显而易见的事实)
4.25 全部汇总:调查员可使用的简单方法
4.26 结论
4.27 总结
4.28 复杂的DNA图谱:令人担忧的德卢格斯案——上诉法院结论可疑的一个例子
4.29 德卢格斯案
4.30 专家意见能取代同行评审吗
4.31 “科学方法”的提醒
4.32 假阳性结果
4.33 结论
第五章 结束语:以梅雷迪斯·克尔彻死亡案为例
5.1 DNA环境的动态背景
5.2 实验室环境监测
5.3 关于可用于评估DNA证据相关性信息的限制
5.4 梅雷迪斯·克尔彻死亡案的背景
5.5 案件情况概要
5.6 刀(36号物证)
5.7 “微量-DNA”证据
5.8 刀上其他“微量-DNA”证据的简要总结
5.9 文胸扣(165号物证)
5.10 答案有多可靠
5.11 DNA图谱证据的进一步评价:限制
5.12 转移模型:可用于评估DNA图谱证据相关性评价信息的限制
5.13 法官如何解释证据
5.14 评估检方起诉方案的有针对性操作指南
5.15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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