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四 研究思路
第一章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概述
一 行政合理性原则概述
二 行政合理性原则在具体行政领域中的地位
三 合理性审查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确立
四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宪法基础
一 基本权利保障需要行政诉讼中的合理性审查
二 现代法治国家的建立要求行政诉讼中的合理性审查
第三节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必要性
一 控制行政裁量行为的必要方法
二 《行政诉讼法》实现立法目的需要: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第二章 域外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考察与借鉴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的考察
一 美国司法审查中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
二 英国司法审查中对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
三 英美两国司法审查中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之评析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的考察
一 法国法上的行政裁量行为及司法控制
二 德国行政诉讼中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审查
三 我国台湾地区对行政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
第三节 两大法系国家或地区对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的启示
一 合理性审查的对象
二 合理性审查的标准
三 合理性审查的密度
四 合理性审查的方式
五 合理性审查的结果
第三章 1989年《行政诉讼法》对合理性审查的规定及司法实践
第一节 “滥用职权”的理解与司法实践
一 “滥用职权”标准的理解
二 “滥用职权”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状况
三 “滥用职权”标准被搁置的原因分析
第二节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理解与司法实践
一 “显失公正”的理解
二 “显失公正”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认定
三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在控制行政裁量权中发挥的作用
第三节 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一 我国1989年《行政诉讼法》对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的规定
二 变更判决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
第四章 2014年《行政诉讼法》对合理性审查的规定及司法实践
第一节 行政诉讼合理l生审查对象的司法实践
一 “明显不当”标准用于审查效果裁量的情况
二 “明显不当”标准用于审查要件裁量的情况
第二节 “滥用职权”的重新界定与司法实践
一 对“滥用职权”的重新界定
二 “滥用职权”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三 司法实践中存在“滥用职权”标准与其他审查标准混用的情形
第三节 “明显不当”的理解与司法实践
一 “明显不当”之阐释
二 “明显不当”标准的客观化——司法经验的提取
三 “明显不当”标准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
一 变更判决与撤销判决适用情况之实证分析
二 变更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我国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的司法实践之评析
一 “明显不当”标准发挥了其控制行政裁量行为的功能
二 《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中存在的共同问题
第五章 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界定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对象
一 行政裁量的界定
二 行政裁量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明晰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标准
一 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标准的立法模式
二 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具体判断标准
三 我国行政诉讼合理性审查标准明晰之保障
第三节 区分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密度
一 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密度的区分
二 影响合理性审查密度宽严的因素
第四节 明确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的方式
一 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方式的确立
二 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方式确立之保障
第五节 明确我国行政诉讼中合理性审查结果的适用条件
一 明确撤销(重作)判决的适用条件
二 明确变更判决的适用条件
三 限定调解结案的适用条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