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被喻为“金融的管道”,适当的监管能够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源头及主要扩散渠道。整体上讲,我国学术界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的研究还比较有限,研究文献和成果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金融是否纳入监管以及纳入之后的适用范围等系列问题。本书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开始着手,主要以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代表的新金融为实例,梳理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的域外实践和在中国适用的情况,进一步分析了新金融的兴起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带来的挑战与监管部门将新金融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可能考虑的相关因素,紧接着论述了新金融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的路径及制度创新,*后从立法角度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回应新金融可能给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带来的种种挑战并实现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