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1981年生,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史学博士后,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专业委员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副会长、《法律史评论》特邀编委、四川大学近代法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等学术职务。在商务印书馆、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编著三部;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摘录近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