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夯实调度机构安全工作基础,主动适应特高压集中投产、新能源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防护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外部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各单位充分总结调控系统各单位上一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工作情况,在《国家电网公司省级以上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76号)及《国家电网公司地县级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标准》(调技(2016)136号)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以来实施的专业标准(国标、行标、企标)、规章制度、技术反措等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各级电网调度运行管理实际需求,组织编写了《国家电网调控机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级调度机构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工作,由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编写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