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深度,有温度,有理论,有实务”。这句“新四有”,既是对笔者授课风格的总结,也是对《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知法宝典》写作特点的概括,还是对法考发展趋势的回应。2019年9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司考和法考制度的深度参与者之一潘剑锋教授发表《论以法律职业精英化为目标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文,明确提出“法律职业者应当是社会精英,这应当是法律职业与其他多数职业对从业者的不同要求。”进而建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难度应当进一步提高,考试内容应当着眼于对考生法律问题的发现能力、分析能力和法律知识综合性运用能力的检测;每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应当较以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比例大幅度地减小……考试合格的分数线没有必要事先确定,以有利于命题者在命题内容、题目形式、问题提问方式等方面的把握上相对更加灵活一些,命题的质量更好一些。”这与笔者的观察、判断和预测不谋而合。按照笔者的理解,未来的法考将呈现选拔性、理论性和实务性三大特点,以实现法律职业精英化这一大目标。在此背景之下,中国法学教育需要作出改变,法考培训的课程和图书更需要作出大幅度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