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安德鲁·S·戈尔德,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教授、商业法律与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私法理论、信义法和公司法,曾在哈佛大学和牛津大学担任访问教授。 保罗·B·米勒,美国圣母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与研究生项目副院长,主要研究衡平法、信义法、信托法和公司法,曾在墨尔本大学、北京大学和特拉维夫大学担任访问教授。译者简介 林少伟,男,广东广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法学硕士,英国爱丁堡大学法学博士,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商法教研室副主任;曾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华沙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学习和交流;已在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Review(SSCI)、《中外法学》、《法学》等英文、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和校级等各类项目15项;出版专(译)著7部; 赵吟,女,浙江杭州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曾赴英国牛津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访问交流;已在《中国社会科学》、《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承担国家*、省部级、校级项目12项;出版专著《公司法律形态的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