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展望未来相结合”为基本思路,既有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解析,也有对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条文解读,还有对司法实践具体办案的难点解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一,《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注重理论分析,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理论、检察官的主导责任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体现了重庆检察干警深厚的理论功底。第二,《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突出检察实践,对“认罪”“认罚”“从宽”的认定与把握,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的审查,认罪认罚协商、量刑建议,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等实务操作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同时结合大量典型案例,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操作,分享了重庆检察干警丰富的实践经验。第三,《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谋篇布局不落窠臼,内容上在保持与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一致性的同时,又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对认罪认罚从宽制的一些热点、前沿问题,如检察官主导责任对刑事诉讼结构的影响、认罪认罚案件多元化程序设计等进行了探索展望,体现了重庆检察干警勇于创新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