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要内容在于矫正后人对荀子天论和性论之误解。荀子言天道,分本体与现象两部分。本体不见其事而见其功,皆知其所以成而莫知其无形,这属于天职的部分。现象即能生之本体所产生的自然现象,有其运行的规律,所谓“天行有常”,故人若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这属于人职的部分。荀子讲明于天人之分,其目的即强调人伪比天性更重要。荀子论性,认为人既有好利疾恶之性,亦有好义欲善之性。但好利疾恶不等于恶,人一味放纵好利疾恶之性,以至争夺生而辞让亡、残贼生而忠信亡,才是恶。同理,好义欲善不等于善,只有学至全尽、知类明统、深思熟虑,实际上建构出礼仪法度来,才是善。荀子批评孟子的性善说是“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是因为孟子不重视后天人为之伪。因此荀子言性,只是本始材朴,无所谓善恶。故与其说荀子是性恶论者,不如说是善伪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