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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研究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研究

定 价:¥100.00

作 者: 颜运秋 等
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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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21807219 出版时间: 2019-08-01 包装:
开本: 页数: 字数:  

内容简介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研究》是一项应对改革开放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中日益凸显的生态环境恶化、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发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研究课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研究》主要论述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回答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为什么存在和发展问题;合理界定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功能;解释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利益衡量规则,特别是对生态环境公益的学理解释;论述了生态环境公益诉权;探索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组织建设问题;探讨了多元化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设计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规则;探讨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运行的障碍及其出路;建设性的提出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约束机制;借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域外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与司法献计献策。力图做到以下创新:(1)研究体系的创新。以诉讼进程为主线、以诉讼程序构建为目标,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的研究细化为基本内涵、理论基础、价值功能、利益衡量规则、诉权与诉讼请求、司法模式与司法组织、原告资格、证据规则、诉前程序、诉讼时效、管辖制度、立案机制、调解和解与撤诉机制、执行程序、激励约束机制、立法与司法等几个方面,内容比较详细具体,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的难点和创新,各部分内容自成体系,互相关联。(2)研究内容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提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重心应当实现从民事公益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的转移,应当改变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权由检察机关垄断的局面。二,从司法能动和司法改革角度,探索推动独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的组建。三,为了正确处理好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建议设置诉前程序,在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之前,通过公益告发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做到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权的基本尊重,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诉前程序的建议最终被立法机关采纳。四,科学论证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存在的理论基础。“非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主客同体,造就了生态环境法律和公益诉讼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权义基础是环境义务和环境公益权而不是环境私益权,是程序意义环境权而非实体意义环境权。五,提出利益衡量方法是治理型环境司法的基本方法,治理型环境司法的裁判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官平衡生态环境利益与其他利益以及再分配生态环境利益的过程。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诉的类型主要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停止侵害生态环境之诉、排除妨碍之诉、消除影响之诉、生态环境修复之诉、生态环境行政作为之诉、生态环境行政不作为之诉等。七,逐渐放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诉讼制度发展的一个趋势。检察机关被冠以“公益代表人身份”,在起诉时就是公诉人身份。我们反对行政机关有公益起诉权。在民间组织以及公益律师远未得到充分发展的当下中国,过分担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会“滥诉”实为伪命题。八,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具有科学技术性强、易逝性明显、极具隐蔽性、专业性等特点,为充分利用有限的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公益,将明显属于滥诉或者恶意诉讼的起诉排除在外,原则上应要求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在起诉时提交初步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诉讼请求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原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自认不具有拘束力,原告无须证明行为人有过错,被告对因果关系负有提供反证的举证责任,等等。

作者简介

  颜运秋,男,汉族,湖南攸县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首席专家,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杰出人才、教授、博士后合作导师,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专职研究员,中南大学升华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职律师,农工民主党党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主要从事公益诉讼、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的研究和教学工作,较早并长期持续致力于公益诉讼研究,是我国公益诉讼理论创始研究人之一,被誉为“中国公益诉讼研究人”,为我国公益诉讼立法与司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检察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人民法制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公益诉讼网学术委员会特聘专家,湖南省碧水蓝天环境公益保护中心首任理事长等。1993年、1996年先后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经济法专业)和法学硕士(诉讼法专业)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经济法方向博士学位。2009年进入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经济法学研究工作。自1993年至今,先后任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1997)、副教授(2002)、教授(2007)、博士生导师(2008),先后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0项,参与承担项目10余项,其中作为首席专家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1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各1项、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项目及人民检察院重点项目各1项。已出版个人专著、合著、主编或者参编著作和教材17部,其中个人独著5部,即《公益诉讼理念研究》、《社会经济法与公益经济诉讼》、《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经济法实施机制研究》。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2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刊物论文40余篇,数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全文转载或者转摘。

图书目录

第一章 理论基础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现实基础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伦理基础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权义基础
第四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公益信托理论
第五节 环境民主、公众参与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第二章 立法比较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域外立法
第二节 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地方性立法
第三节 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全国性立法
第四节 完善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几点宏观建议
第三章 利益衡量
第一节 生态环境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害
第四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利益衡量
第四章 基本内涵与重心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类型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重心: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第五章 价值功能
第一节 环保群体性事件的减压功能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的司法保护功能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共政策形成的促进功能
第四节 对生态环境行政监管的补充功能
第五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功能的发挥
第六章 诉权与诉讼请求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之诉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无反诉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权
第四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
第七章 司法模式与司法组织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的基本类型
第二节 我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模式的选择
第三节 国外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介评
第四节 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做法与探讨
第五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组织的建设
第八章 原告资格
第一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多元性
第二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检察机关
第三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行政机关
第四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环保组织
第五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公民
第六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其他主体
第七节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序位
……
第九章 证据制度
第十章 程序规则
第十一章 保障机制
第十二章 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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