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因管理的概念
一、无因管理的含义
(一)国际上关于无因管理概念的界定
(二)我国民法关于无因管理概念的界定
(三)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二、无因管理在债法中的地位
(一)债法的重要性
(二)无因管理是债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无因管理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一)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关系
(二)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关系
(三)无因管理与代理、无权代理的关系
(四)无因管理与防止侵害行为的关系
第二章 无因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大陆法系无因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无因管理制度的起源
(二)无因管理制度的发展
(三)无因管理制度的完善
二、英美法系无因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基本情况
(二)英美法的准合同
(三)英美法系无因管理制度演变的意义
第三章 无因管理制度的价值目标
一、无因管理制度的道德价值目标
(一)彰显道德价值目标是无因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
(二)无因管理制度道德价值目标确立的法理依据
二、无因管理制度的经济价值目标
(一)避免财产损失
(二)维护交易安全
三、无因管理制度蕴含的公平、公正与正义价值目标
(一)公平、公正与正义
(二)无因管理制度蕴含的公平正义价值
(三)无因管理与赠与行为的区别
四、无因管理制度的理论体系价值目标
第四章 无因管理的性质
一、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含义
(二)事实行为的含义
(三)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关系
二、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
(一)关于对当事人“意思表示”方面的要求
(二)关于对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要求
(三)关于是否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方面的要求
三、无因管理是混合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
(一)无因管理是混合的行为
(二)无因管理是合法的行为
(三)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立法与理论现状
(一)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立法现状
(二)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理论现状
二、无因管理成立的客观要件
(一)管理人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
(二)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三、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
(一)管理人为他人利益管理意思的含义
(二)管理人为他人利益管理意思的判断
四、不违反本人意思且管理事务利于本人能否成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一)理论界的观点
(二)不违反本人意思且管理事务利于本人应成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五、有关“道路交通自我牺牲行为”
第六章 无因管理的效力
一、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管理人的权利
(二)管理人的义务
二、管理人是否应该享有报酬请求权
(一)我国理论界观点及立法现状
(二)世界主要国家理论界观点及立法现状
(三)无因管理人是否应该享有报酬请求权问题的反思
三、本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人的权利
(二)本人的义务
四、阻却违法性
五、无因管理请求权诉讼时效的适用
六、无因管理的承认
(一)无因管理承认的含义
(二)无因管理承认的法律效力
第七章 无因管理类型问题的反思
一、无因管理类型化的意义
(一)能帮助我们从深层次加强对“无因管理”含义的理解
(二)能帮助我们正确识别真假“无因管理”
二、对目前理论界无因管理几种分类的质疑
(一)无因管理分为真正的无因管理与不真正的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分为适法的无因管理与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三)无因管理分为正当的无因管理与不当的无因管理
(四)无因管理分为适当的无因管理与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五)无因管理分为一般的无因管理与特殊的无因管理
(六)无因管理分为进行管理的无因管理和进行服务的无因管理
三、无因管理的分类
(一)管理他人事务行为的分类
(二)无因管理分类的尝试
第八章 见义勇为
一、见义勇为的含义
(一)见义勇为的概念
(二)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关系
(三)见义勇为的特征
二、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一)救助行为是在情势紧急状态下进行的
(二)救助人通常会承受一定的人身损害危险
(三)救助人不顾个人安危实施救助行为
三、见义勇为者(救助者)的权利
(一)对侵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对受助人的补偿请求权
(三)对国家的补偿请求权
(四)奖励请求权
(五)免责权
四、国外有关国家的见义勇为制度
(一)大陆法系有关国家的见义勇为制度
(二)英美法系有关国家的见义勇为制度
五、我国见义勇为制度的构建
(一)我国见义勇为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见义勇为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见义勇为制度立法建议
第九章 我国的无因管理制度
一、旧中国的无因管理制度
(一)晚清、民国时期的无因管理制度
(二)关于旧中国无因管理法律制度的评价
二、新中国的无因管理制度
(一)上世纪新中国的无因管理制度
(二)本世纪新中国的无因管理制度
三、我国现阶段无因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与立法建议
(一)我国民法典(草案)关于无因管理规定存在的问题
(二)无因管理制度的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