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凤梅,女,山东建筑大学副教授,山东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有多年从事知识产权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经历,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实务经验。 2.王淑华,女,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访问学者。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市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山东省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山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查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专家,济南市建设工程仲裁院副院长;山东省土地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研究领域主要涉及:民商法、建筑与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