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史(第六卷)》共分六卷,论述内容起于中亚旧石器时代,终于1991年苏联解体。首卷论述了中亚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与早期国家的兴起;第二卷论述了封建社会兴起的历史,主要内容是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的王朝历史;第三卷和第四卷论述了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主要内容分别是突厥王朝和蒙古帝国的历史;第五卷论述了封建社会衰亡的历史,主要内容是哈萨克汗国、布哈拉汗国、希瓦汗国、浩罕汗国的历史;第六卷论述了中亚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和中亚人民争取自治、独立的斗争史,以及苏联时期的中亚历史。《中亚史(第六卷)》体例按通史要求均衡安排,克服了以往同类著作中史料多的地方多写,史料少的地方少写或不写的状况。《中亚史(第六卷)》的结构安排可概述为“以编定性,以章定范围,以节定内容”。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除了渐进性的量变外,还存在着突起性的质变;《中亚史(第六卷)》力图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中亚历史发展轨迹上出现的一些质变点划分时段,并以编的形式做出界定;中亚地区在文化上是一个统一体,但在政治上却一直是分裂的,《中亚史(第六卷)》将诸政权统治地区归纳在章的形式下;在各章以下,《中亚史(第六卷)》以节的形式阐述了具体的历史内容,每节基本上控制在5000字左右。《中亚史(第六卷)》内容涵盖了苏联解体以前中亚地区存在过的所有王朝,按中国人撰史的习惯,此书可以冠以“中亚通史”一名。但在看了一些学者对“通史”的定义之后,本人决定采用“中亚史”作为《中亚史(第六卷)》之名。主要考虑有两点:首先,据《易·系辞》云:“往来不穷谓之通”,“不穷”指时间的无限,贯通一切时间的通史是不可能存在的;第二,严格地说,时间上的通只是通史的必要条件,真正的通史必须具备通史精神。对于通史精神,施丁教授认为:“不通古今之变,则不足以言通史。”中国的中亚史学尚处于起步阶段,欲达到上述境界,尚有待努力。《中亚史(第六卷)》各卷有分述和总述,在对地区政权进行分述的同时,对当时中亚的政治、经济、对外关系以及宗教和文化情况做了总体论述。在分述和总述中,作者力求系统、全面、准确。所谓系统,就是着眼于中亚政权在此时段内的变革过程;所谓全面,就是研究领域尽可能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即政治、经济、社会、民族、宗教、对外关系;所谓准确,就是客观、求实,向读者展现事物的本来面目。在分述和总述的基础上,作者力求对研究对象进行反思,希望总结出一些带规律性的认识,即通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