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槎纪略》原作者姚莹(1785—1853),字石甫,号明叔,安徽桐城人。其伯祖父为桐城派古文大师姚鼐。24岁中进士,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任台湾县(今台南市)知县,道光元年(1821)摄葛玛兰厅(今台湾宜兰县)通判,旋离任,道光十七年(1837)署理台湾道,加按察使衔。鸦片战争期间,与总兵达洪阿领导台湾军民抗击英兵,因被妥协派忌恨,于1841年被逮入京。不久赦出,贬官四川以知州用,两次奉命入藏,写下著名的《康輶纪行》。生平著述结集为《中复堂全集》。 《东槎纪略》写成于道光九年(1829),共五卷,主要记载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台湾政务、军务方面的重要设施,其中关于葛玛兰的历史与设官建制的记述尤为详尽,构成卷一至卷三的主要内容。卷四收录了姚莹论台湾吏治与军政的函札,其在台湾军政、民情、调和汉番关系等方面都有自己的见解。卷五记述了乾隆六十年(1795)台湾匪民陈周全之乱始末,是台湾纳入清统治版图之后,继林爽文事件之后又一次规模较大的民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