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是实践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按照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要求,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成立了一大批面向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技术进步的科研机构,并在随后的发展中逐步带动形成了中国的行业科研体系。在技术开发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这些机构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科研队伍臃肿、管理僵化、效率低下等问题。针对问题,1999年2月22日,中国政府启动了242家科研机构的转制,2000年7月7日启动了又一批134家机构改革。转制的过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一线”、“多点”、“两层”、“三段”。“一线”是指由中央政府围绕这些研究机构的基本属性、归属而直接推动实施的改革,这也是此次转制的主旋律。“多点”是指与“一线”相配套的围绕税收、保险等方面的各类制度安排。“一线”和“多点”是整体设计、相互呼应、相互衔接的。“两层”是指,与中央政府的改革相呼应,由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同类改革。“三段”是指转制的酝酿、启动、移交以及相对较长的完善过程。书稿梳理了1999年以来的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为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