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理事会副理事长兼基地办公室主任,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主任。兼任国际商会(ICC)仲裁与多元化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仲裁与多元化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上海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上海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兼任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中心(上海)委员会委员,(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主持和承担了1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商务部等科研项目,涉及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曾荣获中国“CCTV十大年度法治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