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燕,法学博士,现任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导师,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在《法学家》《现代经济探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部分论文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5次并获一等奖1次、二等奖4次,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奖;参与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主笔江苏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并被评为优秀课题;主笔多份调研专报,获中共中央办公厅录用1份、国务院办公厅录用2份;主审江苏省第*例、第二例上市公司(中达股份、霞客环保)重整案等案件。 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2016年十大亮点人物、江苏省第五届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等称号,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