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管辖权问题既是跨国公司与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方面,也充分反映了因跨国公司而引起的国家之间的关系。法律上,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依据所在国的法律创设,是相互独立的实体,受相应国家的管辖。而经济上,跨国公司各实体又是在母公司控制下相互关联的整体,经营活动往往突破单一国家的界限。跨国公司法律上独立性和经济上一体性决定了针对跨国公司的管辖权冲突具有必然性,裁判管辖权与法律适用密切相关,而且域外管辖问题突出。实践中问题非常突出,诸如一旦跨国公司子公司污染是否追究母公司责任等。此外,《跨国公司行动守则》一直是个草案,国际法上有关跨国公司责任的立法一直都是软法,如何解决更好地管制跨国公司这一经济巨人,成为摆在各国和国际社会上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分四部分。第一部探讨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一般理论。第二部分探讨跨国公司管辖权。首先探讨跨国公司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论证跨国公司管辖权的特殊性之由来。其次,解构跨国公司的管辖权。按照跨国公司法律形态不同分为对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的管辖。第三部分论证跨国公司管辖权冲突的必然性。1.探讨跨国公司管辖权冲突的类型;包含有东道国和母国管辖冲突,国家和国际组织管辖权冲突等。2.探讨跨国公司管辖权冲突的特点,论证其必然性。第四部分探讨跨国公司管辖权冲突的解决之道,解决此种冲突应在礼让的基础上,遵循属地优先原则,适当限制域外管辖。实践中,一国行使管辖权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与有关活动间是否存在有效的或重大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