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秋湖南东安县人。分别于1989年、1993年去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习研究一年。现任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福州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历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中国国土资源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2006年,被聘为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报告专家,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聘为“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法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