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事司法,要求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信赖。司法者应当将人道精神和人文关怀贯穿于审判与监督全过程,使当事人在一个公正文明的空间里受到体面和有尊严的对待,让在矛盾冲突中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感受司法过程的温暖。司法工作的专业化、中立性等要求,并不排除司法的人文关怀。司法者要带着对当事人的深厚感情处理每一起案件,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当事人从内心信仰法律、信任法院和检察院,信从裁判和监督。我们要坚守司法的人民性,“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要让当事人感受到一种法律的觉悟,让社会流传一种法律的文化,最终形成一种法律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