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法学(2019年第2辑·总第6辑)》总计12篇文章,展现了关于中国民法过去与未来的观察。苏永钦教授的主旨演讲(《多元法域的六个介面——现代法教义学的*后几片拼图》),气势磅礴,视野恢弘,以转介、假借、统合、耦合、义和、应和六个关键词来概括各法域间的相互作用和体系化,实际是指出了未来法教义学努力的方向。田士永教授的文章(《编纂民法典合同编的体系化思考》)看似属于立法论,但其中的思考,如合同概念、合同编与债编关系,即便在民法典通过后,亦对于法解释具有巨大意义。戴孟勇教授的文章(《论国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和孙维飞教授对公平责任的分析和探讨,均乃法教义学和特殊中国问题结合研究的典范。王洪亮、庄加园两位教授的文章,是典型的民法教义学作品,均是对传统民法经典问题的探讨和澄清。李锡鹤教授文章以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为主题,批判了*高人民法院《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体现了李锡鹤教授一贯的思辨和批判精神。本辑文章中,也体现了*近几年民法学发展的新动态。例如,新的评注体(杨代雄教授的《〈民法总则〉第147条(重大误解)评注》),鉴定体请求权基础检索案例研习(朱晓喆教授的《“虚假的学区房买卖”案例研习报告》)。当然也覆盖传统的案例评释文章(陈吉栋、李康佳的《论无偿无权处分中的善意取得——“李某诉郎某赠与合同案”评释》)。另外,本辑也关注民法的基础教学问题,朱庆育教授的两篇均与此有关。其中,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的文章,对法律行为效力瑕疵这个民法总则中的核心问题,作有精到扼要的梳理和体系化;而《民法第*课》,语言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细心者自然能从中读出微言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