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环境管理的问题,当今中国的环境危机,不仅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矛盾的危机,更是环境管理和权益分配不协调的危机。我国的环境管理经历了行政权力浓厚的“管制”阶段和公民环境权利弱化的“治理”阶段,正在迈向行政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环境“善治”阶段。以环境善治为目标的环境管理创新应当以法治与正当性、民主与参与度、公平与公信力以及效率与回应性作为价值评判标准。在环境法治建设进程中运用环境社会权力来弥补被架空的环境权利,发挥环境社会权力的两重功能,即制约环境行政权力和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以促进环境利益的公平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