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代富,1964年生,四川乐至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师团队负责人,兼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合作完成并出版专著、教材、译著、大型工具书30余部,出版个人专著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有的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等期刊转载;合作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独立完成司法部研究课题,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主持国家软科学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子课题二、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两次获优秀教学成果国家*二等奖,两次获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4年)、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7年)、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08年)、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2010年)、重庆市先进工作者(2012年)等称号,入选重庆市首批“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2009年)、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特支计划(2013年)、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2014年)等人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