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学(第4版)》自2013年第三版出版以来,国际税法理论和实践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形式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传统的国际税法规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为此所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直接推动了国际税法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极大地推动了国际税法规则体系的发展。与此同时,各国在其双边或多边的税收协定的谈签与执行中积累了更多的实践经验,也为国际税收协定的理论发展提供了相应的素材,从而为消除跨境投资与交易活动的双重征税,构建国际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互助,协调国家间的税收管辖权提供了更多的制度设计的方案选择。近六七年间也是我国涉外税法规则和税收协定的高速发展时期。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加紧收回税收立法权,以法律形式制定的单行税种法和税收征管法已达到10部。其中相关的涉外税法规则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或重构。同时,我国也加紧了对外谈签税收协定,已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达到107个。我国还加入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三项多边公约,与巴哈马等10个国家签订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了税收安排。这些对我国国际税法的发展和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充分展现国际税法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编者对《国际税法学(第4版)》第三版进行了修改。与第三版相比,本次修改有以下重大变化:(1)《国际税法学(第4版)》加强了国际税法基础理论的探讨与研究,有意结合国际税收实践说明国际税法基础理论的发展演进。(2)《国际税法学(第4版)》及时反映了国际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新变化,其中主要包括近年来影响广泛的BEPS行动计划、经合组织(OECD)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的新发展。在相关章节中都吸收了国际税法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内容和新的时代精神。(3)《国际税法学(第4版)》反映了国内外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领域的变化,以及我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的变化。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修改的重要内容都在《国际税法学(第4版)》第四版中予以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