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在科学民主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立法定位,推动江苏省立法工作稳步前行,各级政府切实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院和检察院充分履行各项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着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此外,在市场经济法治方面,本期关注了2011—2015年间江苏省破产审判情况和2015年江苏商标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在区域法治方面,选取了徐州市沛县乡村治理和扬州市立法需求进行了调查与思考:在社会法治方面,主要关注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两部地方社会立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